面对社会上不同的岗位需求,该如何对书法专业生进行更为细致专业的教育?
当代高等书法教育所培养的学生,归根结底都将会走上工作岗位。书法教育不仅要以专业知识的灌输、书写技能的熟练为目的培养书法人才,还应依据对岗位需求进行有针对性培训,因此,应岗教育在当下的书法教育中是不可或缺的。黄惠强在《应岗教育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一文中提到,“应岗教育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竞争主体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出的新要求,也是高等职业教育适应市场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和客观需要。”笔者认为,应岗教育不应该仅放在高等职业教育之中,高等本科教育乃至研究生教育都应该有所涉及。
我国古代书法教育,针对不同的岗位,已有不同的教学内容。而当下的书法教育,虽培养的书法人才数量众多,但教学内容几无差别。当今针对社会上不同的岗位需求,应如何进行更为细致专业的教育?对于目前存在的无差别培养所导致的就业矛盾,该如何解决等问题,都值得深思。
书法人才类型的划分及社会岗位的需求
一、古代书法教育人才定位的分类及启示
古代书院始于唐朝,主要以治学、修身、处世等为教育目的,对于书法教育并不是很重视,仅将书法看作写字。尽管如此,书院中的书法教育是学习书法艺术的重要基础,同时汉字的识读、文字的书写也是以后进一步学习和从政事君不可缺少的技能。以唐、宋为例,唐代﹃弘文馆﹄培养的学生大多为皇亲贵族,而普通书学学生的出路从入学生员的规定已决定,朝廷通过﹃明书科﹄考试,挑选一批能够在各部门从事书写、抄录的书手,或者成为书法文献缮写、校对方面的书法专业人才。
宋代之后,对于书法水平的重视程度远高于唐代,书学教育有了迅速发展。相较于唐代,宋代书学对于学生书法的技能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也设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及标准,将书法水平分为三等。此时的书学教育,不仅针对书写、抄录等实用性岗位培养人才,而且对审美有了要求。
大致来说,古代学校中设立的小学、鸿都门学、弘文馆均培育书法人才,不同时代培养出的书法人才可分为三类:抄写型的文职人员、闲逸型的学者文人、痴迷型的书法艺术家。不过,根据我国古代的文人特征,给书法定位也主要体现在书写技能、修心方式和艺术追求,在此基础上对书法人才的分类也更有说服力。
二、当代书法人才类型的划分
随着学科专业的细化、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也逐渐具体,这也是当下在人才培养时要注意的细节。尽管当前对各类人才的细分,还存在不少争议,但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分类的意义也是显著的。教师可以从培养环节就进行技能训练,以应对将来的岗位,这样有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
目前社会上所存在的书法人才大致可分为六种类型:﹃艺术型书法人才﹄﹃学者型书法人才﹄﹃文人型书法人才﹄﹃师范型书法人才﹄﹃应用型书法人才﹄﹃综合性书法人才﹄等。相较于古代,如今的社会需求呈现更为多元化的态势,可根据几类划分,有针对性地合理设置人才培养方向。例如:书法艺术家是要有高超的艺术创作能力与丰厚的理论知识储备;书法经纪人则是以构筑良性的书法市场为使命;书法景观设计人才,其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如何因地制宜地设计出书法景观,并如何保护和管理这些景观;师范性书法人才主要目的在于如何将书法艺术传授给学生,为书法人才的培养竭其所能。
三、当今社会所需书法相关岗位分类
对当前与书法相关的岗位类型作初步分析,可分为三种,一、书法教育工作者,包括中小学的书法教师、高校从事书法专业教学和书法公共课程教学的教师,还包括各种社会培训学校中的书法教育工作者;二、书法应用方面的人才,涉及工作种类很多,例如书画装裱和修复、书法景观设计、书法应用设计、书法鉴定等等。三、书法经纪人,他们不仅需懂得书法艺术,能够鉴别书法作品的真伪,对书画市场也有深入了解,且能准确判断书法市场的前景和现状。
应岗教育培养路径
通过前文对书法人才的六种划分以及三大类书法岗位的需求来看,根据不同的书法人才及岗位需求,针对性培养很有必要。在书法人才的培养过程中,由于人才类型的差异性较大,高等书法教育并不能完全均衡这些人才之间的差异,还需要社会其他各类培训以及书法人才的自我学习。
一、高校书法专业增设相应课程
在同一名称的课程中,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讲授内容可有所侧重,但仍有一定局限,真正能起较大作用的应该是不同课程的开设。例如,为书法经纪方面的人才开设市场营销、书画市场管理与规划、书法拍卖案例分析等相关课程;为师范型书法人才开设书法教学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课程;为应用型书法人才开设平面设计、景观设计、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等相关课程,这样丰富了课堂教学的内容,也最大限度地让不同类型的书法人才掌握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相关技能。
二、社会教育机构的专项培训
就书法人才而言,其专业技能水平、理论知识、综合素养等方方面面都需要达到一定的水准,要实现这样的目标,社会组织机构所组织的专项培训往往能起到高等教育难以达到的效果。在社会教育机构中一般包括了中国书法家协会、各级书法家协会、各行业书法家协会等等,同时还包括学校及社会其他部门或群体组织开办的各类专项书法培训班。中国书法家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中国书法家协会成立于一九八一年五月,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中国书法家协会为满足我国书法艺术人才的成长需要,针对全国性的书法、篆刻、刻字等展览,开展了多次大型论坛及会议,社会各界书法专业人士或业余爱好者都能参与其中。同时,一些书法类媒体也开展了一些较高水准的书法艺术创作课题班,集中全国各地在艺术创作上水平较高的师资进行授课,更有针对性且通过强化训练,使学员在书法艺术创作上有所收获。
以书法名家牵头组织的书法高研班。随着书法专业的日益发展,不少当代书法名家组织牵头举办各类书法高研班,以此来满足当前不同层次书法学习者的需要。这种教学方式不同于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的书法专业课堂那么的系统,但是办学机制灵活,且能集中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书法创作和学术研究中普遍关心的问题,为学员们提供书法发展的最新动态和书法风格的局势与走向。这类型的高研班为书法创作型人才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学校及各地文化部门组织的各类书法培训班。目前,具有书法教学条件的很多高校,除了招收全日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也会举办书法高级研修班。例如在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等高校都曾举办过多期书法高级研修班。
同时,随着各地区所属文化部门的重视,在各省内都设有书法院,通过书法院也会开展各类书法高研班,例如广东省书法院、湖南省书法院、山西省书法院等,对书法爱好者乃至一些书法专业的学生都有所帮助,通过培训逐渐提高自身的书法创作水平,经过长期的训练和名师的教育,能极大拓展学员视野。
三、自我学习中的考察与实践
自我学习是学习过程很重要的一部分,根据个人在学校、社会上的学习培训,参照自身的实际能力,拟定自我的发展方向,进行有针对性地学习考察与实践,才能有切实收获。艺术考察是书法学习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例如摩崖石刻、碑林、各地博物馆、书法篆刻展览等等,都可以作为考察的对象。在考察学习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自主解决问题,之后进入工作岗位,能够更好地适应。艺术实践不仅仅存在于书法创作中,还存在于书法市场调研、书画作品的模拟拍卖、艺术作品的真伪鉴定与价值评估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艺术实践的范畴。
对于艺术型书法人才,需自主提高书法技能,因为高超的书法技艺,是艺术型书法人才的立足之本。就师范型书法人才而言,需自主寻求教学实习或者通过模拟上课环境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通过自主学习备课、授课、作业讲评、课堂组织、教学效果反馈等等与教学相关的内容,都是步入教师岗位不可缺少的部分。
对于书法应用型人才而言,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进行实践。其一,参与园林设计,了解与书法艺术的结合方式,学会匾额与楹联的制作;其二,参与书法景观的管理和设计,了解碑林的陈列方式与碑文的书刻方法,掌握书法景观与旅游文化之间的结合方式;其三,参与书法作品的装裱和书法工艺品的制作,掌握适合当前需求的装裱技术,学会刻字和根雕等技艺;其四,参与广告、包装设计等,掌握艺术设计软件的操作,在其中增添书法元素,将书法魅力在设计艺术中得到展示。
书法经纪人方面的人才,则需要自己参加一些书法作品真伪的鉴定、进入拍卖公司实习,参与书法作品的拍卖、对书法作品的价值评估以及书法作品的市场营销等多方面的实践。
书法教育实施与社会岗位需要之间的矛盾
当前社会中的存在的“应试教育”是有很大的弊端的,而应岗教育也不够完美,但在为书法人才作特殊的培养时,更直接有效。因为应岗书法教育在高等书法教育中,还处于发展期,情况并不普遍。所以,当下书法毕业生在面临毕业时,就业供需之间还存在一些矛盾:
一、人才培养与应岗教育之中所存在的问题
其一,为培养书法专业人才所提供的教学资源不足,资源分配不均等因素,导致之后的社会岗位无法输送优秀人才。概括说来,主要有书法专业建设中资金配备不足,分配不占优势等情况。教学空间、图书资源、师资队伍建设及专业教材编写等都得不到保证,继而导致书法应岗教育中对社会岗位的需求无法达到理想目标。
其二,书法专业人才生源虽然数量不少,但很难找到匹配度高的就业岗位。高校书法专业属于艺术类招生,此类学生普遍文化课分数相对偏低,书法素养也高低不齐,生源的综合素养会直接影响高校书法教育的开展,走向社会时,在各个岗位工作也会存在各种问题。同时很多培养出来的人才无法获得工作岗位,例如,在当下还有许多城市的中小学未配备书法教师,因编制的不足,无法引入书法老师,写字或书法课依旧由美术老师甚至是语文老师来担任,所以大部分毕业的师范型书法人才进入学校存在一定的困难,只能进入培训机构从事书法教育。
其三,书法生源的困境对专业人才培养带来的偏差,这会直接影响书法就业人员的学业质量。存在的偏差之一:相对薄弱的书法技能基础与文化素养制约了艺术型书法人才的培养。偏差之二:文化成绩与人文素养的普遍偏低将成为学者型、文人型书法人才培养的瓶颈。偏差之三:来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生源不愿从事基层的书法教学,也不愿加强师范素养,使师范型书法人才培养难以落实。偏差之四:成才观念的相对偏执极有可能使应用型书法人才的培养成为纸上谈兵。偏差之五:当前招收书法专业的高校很难成为综合型书法人才的摇篮。
其四,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在一定程度上不合理,且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存在不少纰漏。相对于古代的书法教育,当代的书法教育在教育目标上还不太明确,尽管建立了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系统体系,但在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上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培养目标不明确、课程设置没有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在教学过程中没有很好地执行培养方案等,都会对毕业应对岗位有一定影响。
二、解决当前矛盾的主要途径
笔者根据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解决途径:
第一,政府和学校加大对书法人才培养的投入,改善教学条件;设立更多与书法相关的岗位,改善优秀书法人才无岗位等情况。
第二,整合全国的书法教育资源,研发适合于培养书法人才的教材;全国范围内应该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才能推动书法事业的发展。
第三,加强高等院校书法教师的培养。优秀的教师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有很大的影响,有经验的书法老师对学生的未来发展能做出一定的预判,为其能更好胜任一份工作打下基础。
第四,有组织地开展高等书法教育教学研讨会,探讨书法人才培养的模式和方法,为书法人才顺利走向岗位出谋划策。应岗教育作为每一位书法教育工作者切实考虑的问题,需要深入去研究、去探索,使得书法教育能够健康、持续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应岗教育虽对于书法专业生毕业后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方面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应岗教育不能体现书法教育的全部含义。书法教育终究不是简单层面的职业教育和岗前培训。真正的书法教育是一项以全面提升书法综合素养、审美境界和艺术创作能力为目标的育人工作。我们不能将书法教育简单等同于书法应岗教育,更不能将书法的艺术教育等同于书法的技术教育。
文章发表于2019年第3期《书法教育》
作者介绍:
向彬,中南大学当代东方艺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建筑与艺术学院教授,书法研究生导师,(全国)书法教育书画协会高等书法教育分会副会长,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教育委员会委员。
南彬,中南大学2017级书法研究生。